(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应急救援员属于国家职业技能人员,证书属于人社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职鉴站及人社局授权的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负责考核发证,可以去当地人社局咨询报名相关事宜。
应急救援证的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消防、武警官兵;各企业义务消防队成员;公安干警;
团组织、公益救援队员、公益志愿者;义工联志愿者;
教育行业大中专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
拓展师、户外领队,户外爱好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
街道、社区有关公众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组织人员等。
应急救援员考核方式是什么
应急救援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模拟等方式。紧急救助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突发事件救生设备和医疗救护设备的场所进行。
应急救援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复员军人。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