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编印一期《法治洛江》以及相关宣传材料,分发至辖区人民群众手中进行宣传。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形成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贯穿于法治城市创建全过程,为推动我区经济长远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洛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宣传中央、省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平安洛江建设,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宣传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政法综治战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作为、新举措、新成效。
(五)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六五”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洛江建设,努力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XX区201X—201X年依法治区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发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洛江建设。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于3月份组织若干场法制宣传咨询或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编印相关宣传材料。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编印一期《法治洛江》以及相关宣传材料,分发至辖区人民群众手中进行宣传。同时依托“法治洛江”微信平台面向社会、面向受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报道重大法制新闻事件、展示普法先进典型、宣传社会管理和平安洛江建设的意义和成效等,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举办法律辩论赛。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组织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律师所、华侨大学、仰恩大学等相关单位举办法律辩论赛活动(具体方式以辩论赛活动通知为准)。
(四)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一次主题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五)组织几场法制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声势。要把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与“3·8”妇女维权周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列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宣传系列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的特点和社会需求,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反对铺张,确保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于4月8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本上报区依法治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