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用之前检查到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应该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在服用时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奥克并去医院就诊。注意一下儿童使用奥克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在服用之前应该告知医师是否有过敏史和疾病史,用药史,对奥克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任何药物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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