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具体由以下机构组成:市、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市、县(市)卫生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ICU)和各专科“生命绿色通道”;社会联动单位(120、110、122、199);专业性、群众性卫生急救救护组织、医疗救护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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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车收费医保报销吗
急救员证书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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