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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作者:bianji3 发布时间:2022-05-23 20:02:08 更新时间:2022-06-01 09:22:50 阅读:18487 投诉 下载本文

04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参考2021年标准,具体以本年度相关部门文件为准)01招生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坚持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二、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67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高级职称102人,中级职称181人),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212人。学院教师队伍中有在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自治区十佳优秀法律工作研究者”,还有一批在学科建设中不断创新、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三、开设专业及简介

治安学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奋斗精神,系统掌握治安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治安管理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应用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

侦查学专业:本专业是公安部特色专业培育点、自治区“战略新兴”重点专业、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科学侦查破案、规范刑事执法、防控刑事犯罪等核心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侦查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侦查学专业(维吾尔语方向):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警务维吾尔语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维护国家长治久安需要,特色鲜明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工作能力,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基本研究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的要求,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物证检验技术、信息化系统应用和警务实战基本技能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本专业以实战执法部门实际需求的“一线战斗员、基层实战教官、警务指挥参谋人员”为育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着重培养学警政治过硬、忠诚担当、纪律严明的素质作风,具有过硬的专业理论基础 、警务实战技能、法治思维、学习和创新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够服务于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禁毒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较强的实践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禁毒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禁毒工作和警务实战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海关及政府各级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反恐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范,系统掌握反恐警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反恐警务及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研究创新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崇尚法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治安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较全面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管理工作岗位初任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刑侦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综合运用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侦查讯问、情报分析等专业技能侦破案件,符合新时代“四个铁一般”要求的应用型、实战型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专门人才。

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本专业培养熟悉警犬技术及管理工作,掌握警犬训练、使用、饲养、疾病防治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精通警犬训练与使用、饲养管理与健康保障的技能和方法,具备公安工作实践能力的警犬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招生标准

取得当年高考资格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心理健康标准。

侦查学定向招录培养计划招生条件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为准。


五、招生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色觉:无色盲,无色弱;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內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內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弓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侦查学定向招录培养生的身体条件以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文件要求为准。


六、就业政策

公安专业毕业生(侦查学定向除外)可参加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选择就业岗位,入警率达90%以上。


七、其他

1.上述面试、体能测试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自治区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每年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时间在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就读高中报名并领取相关表格后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

2.学生入校后统一穿着公安院校制式服装,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对警务化管理缺乏高度认同,不能服从严格管理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3.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操行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