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一种债权融资方式,那么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皮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文一 出 质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 权 人
出质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甲、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决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诚信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应收账款质押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主合同债权】
1.1吕海英2014年月日与乙方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吕海英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的合同款项。
1.2如果合同变更,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质押债权的数额、担保范围】
2.1甲方质押给乙方的应收账款(以下称“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为年月日与签订的合同(详见附件1)后取得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2.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价款、违约金、罚息、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3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若主合同变更并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此处为书面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合同相对人所签订的合同、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计算机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应收帐款债务人的确认证明。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致使乙方质权无法实现,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2甲方应当积极履行与的合同并保证履行无瑕疵。因甲方履行瑕疵或未履行导致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