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第九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用途:
第四条租金(大写)(小写)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