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A、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B、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B、乙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坡地租赁给租赁方农业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状况:
1:地名:
2:面积:亩(见附图勾图红线范围)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
三、租赁用途:用于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开发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1.年租金: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进入种植基地,修路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约一公里,折合人民币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后,视为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A、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B、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C、确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资源的共享,,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正常生产经营服务。
七、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有经营自主权。
B、乙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C、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D、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八、租赁期间其他情形:
1:若发生他人主张权利或阻碍影响乙方在租赁范围正常经营,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种植或经营的,应由发包方负责处理,造成乙方当年种植面积损失的,由甲方按时间损失面积每年每亩八百元的收益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承租期间若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属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九、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
(¥:.00)元。十、双方若有争议: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甲方)签字:租赁方(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附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土地农林局相关文件及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