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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调查报告范文

作者:李平 发布时间:2024-11-20 16:00:44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上网尤其是泡网吧是一种消费行为,作为没有经济收入的青少年来说,只能把各种经济负担转嫁给父母,当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或父母不能满足其要求时,这些小“网民”便铤而走险,或偷或抢,导致犯罪。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首先应明确网络道德的基本标准,并使每个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

电大法学调查报告范文

一、前言部分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网络犯罪无论在数量上、形式、还是在犯罪方法,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越发变得严重。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上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他的出现和快速发展,尤其是INTERNET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构建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也有他黑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式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西青分局就网络犯罪的现象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调查人:张鑫

调查时间:xx年2月1日——xx年3月20日

调查地点:公安西青分局

调查方法:走访、阅卷

二、事实部分

公安西青分局现有拘役人员10人,绝大多数为25至40岁之间,他们当中60%为社会无业人员,法律意识单薄,其中青少年拘役人员2人,这两名青少年拘役人员的犯罪情况为盗窃游戏帐号的网络犯罪,由于年龄关系,现暂时拘役在西青分局中,在调查中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单亲家庭,家人对其管理不严,其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平日混迹于黑网吧进行网络游戏,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两人合伙在网吧多台机器中安装盗号木马进行偷窃帐号,将账号中装备、金钱以人民币形式低价变卖,换取金钱后用于上网娱乐,其中共作案20起,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左右,在被害人报案后,西青公安分局网络民警进行了介入调查,在两人经常上网的黑网吧中进行专业检测,发现在两名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计算机中出现了相同的木马程序,公安民警同时应用科技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进行盗窃时使用的邮箱,并顺藤摸瓜,将正准备把刚刚盗窃的游戏帐号进行销赃变卖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了相应的审理,其二人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将二人逮捕。由于黑网吧经营者涉嫌无牌无照经营、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等问题,将其一并进行了问询、逮捕。在进行调查期间,发现现在青少年犯罪大大的增加,尤其是利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进行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犯罪,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曾经逮捕过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应届大学生,由于现在工作岗位难求,其求职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相应适合自己知识能力的工作,就萌发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诈骗的念头,其应用在大学期间学习到的计算机知识,制作出一个类似于“淘宝网”的假网站,明且在网站连接上挂上专业木马,在进行网络物品交易时,向受害人发送挂有木马连接的虚假网站,在对方填写银行卡帐号及密码的同时进行记录,并且在短时间内进行银行卡密码的更改并且将银行卡内存储的现金进行转账,令受害人在不知不觉中损失相当高数额的费用,在对其了解的过程中得知了,其共进行此类诈骗17起(其中成功15起),共诈骗金额达5万余元,先受害人将其起诉后,公安检查机关已经将其依法逮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三、分析网络导致犯罪的原因

1、因沉迷于上网而导致犯罪。上网尤其是泡网吧是一种消费行为,作为没有经济收入的青少年来说,只能把各种经济负担转嫁给父母,当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或父母不能满足其要求时,这些小“网民”便铤而走险,或偷或抢,导致犯罪。

2、因网恋而导致犯罪。青少年长期泡网吧,沉迷在虚拟世界,同父母交流,参加日常社会交流活动的时间就相对减少了,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或离群索局,孤独感加剧,或情绪浮躁,容易冲动,性格和精神状态都会发生变化。从情感角度讲,青少年出于情窦初开期,对异性情感交流非常好奇,网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能直抒胸臆的情感空间,往往把上网作为精神寄托,一旦实现与网络世界相差甚远,就会诱发犯罪。

3、网络游戏暴力倾向导致犯罪。网络游戏设置了许多通过“杀人获得金钱或装备”的情节,因长时间沉迷于游戏的打打杀杀,不知不觉将虚拟世界的暴力转移至现实,把抢劫等暴力犯罪当成网络游戏来玩。未成年人由于自制力、分辨是非能力差,一旦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就容易实施犯罪。

四、建议与对策

针对青少年犯罪中呈现的情况,我们应积极的预防

1、家长老师应当尽快走入网络世界,成为“网民”。在数字时代家长和老师们面临着的是再次社会化问题,现在的问题不应是让孩子触网,而是如何试用网上有益的动机和心理,从而对其适当引导。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蒋国华教授说,网络、数字技术和人类社会任何科技的发展一样,都有两重性。我们不能总是怕网络带给孩子坏的东西。IT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不要用我们成年人对互联网的无知而阻碍孩子们的进步,我们应该在网络的试用和发展中加以规范化,带孩子们进入有益的网络世界。

2、规范网吧,清理整顿社会环境。鉴于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大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的国家立法,小到各地区出台的一些规定,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以及网吧设立的位置都作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尽管如此,令不行禁不止的事件依然屡有发生。因此,对网吧的管理还要下大力气,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从而真正把青少年堵在不健康的“网吧”之外。与此同时,增加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文化设施。

3、实行立体防范体系,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全社会共同参与,父母是第一责任人,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学校要经常深入社区、家庭要了解学生课外活动情况,配合家庭和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要全面加强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教育,学校要努力构筑有利于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校园环境,全社会要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净化网络空间。涉网犯罪和网络侵权,不仅是法制问题的表现,更是道德问题的集中表现。有关人士分析,涉网犯罪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解决网络问题,离不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首先应明确网络道德的基本标准,并使每个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完善立法,加大打击力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专门法律,虽然出台了对互联网的规范性文件,但绝大多数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当今计算机网络发展及其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还是远远不够。因此,完善网络立法是十分必要的。与此同时,国家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使网络犯罪行为无处藏身,并由此使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