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其押金伍千元人民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门市,租给乙方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1、租房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租金交付方式: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的房租。每年租金随行就市,(最高不能高于市场价或等于市场价)。逾期不付,该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收回门市。
3、在合同期限内,该门市所产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乙方经营中的安全、卫生和债权债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拖欠税费造成不良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损失。
、在交付门市之日,甲方保证门市水、电畅通,设备完好。交付之后,上述设备由乙方负责。若房屋门市租期日止,乙方必须完好无损返还该门市,门电水通。
5、乙方在经营期间,装修门市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其押金伍千元人民币。
6、乙方在接收门市之日,向甲方缴纳门市保证金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乙方交还门市,经甲方检查门市装修无损以及水电设备无损害及其各种费用无拖欠后,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上述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门市转让他人,自行转让他人甲方有权不退还其房屋租金、金额与押金。
8、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收回门市。乙方次年需续签合同,要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利。如果逾期不申请,乙方即自动放弃续租权利,甲方可以对外另行出租。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