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库费元,由方承担。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元,大写。(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2、其他费用:,由方承担。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
为:,发动机号码为:,
品牌及规格型号为: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乙方已办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车辆的牌证手续,现把有关车辆及文件交还甲方,双方确认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
颜色:,车牌号码:。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提供的项目打“√”,没提供的项目打“×”):
(1)发票□(2)合格证□(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5)使用说明书□(6)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7)简易操作手册□(8)拓印纸□(9)行驶证□
(10)车船税证及收据□(11)车辆购置税证及收据□(12)保险单□
(13)保险发票□(14)临牌□(15)身份证□
(16)暂住证□(17)户口簿□(18)营业执照□
(19)定编手续□(转载自百分网www.unjs.com,请保留此标记。)(20)组织机构代码证□(21)路桥费证及收据□
(22)年票及收据□(23)行驶证的代理证□
(24)其他: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1、车匙套□(已含摇控器□;不含摇控器□)
2、前后车牌号码牌□
3、随车工具□(包括:)
、千斤顶□
5、点烟器□
6、警示牌□
7、内饰□(包括:)
8、其他:。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反之打“×”。
(1)外观及漆面(9)灯光(17)电动电线(25)随车饰物
(2)内饰(10)反光镜(18)CD(26)
(3)转向(11)轮胎及备胎(19)收放机(27)
(4)制动(12)雨刮器(20)点烟器(28)
(5)手刹(13)发动机(21)钥匙及摇控器(29)
(6)离合器(14)空调(22)千斤顶(30)
(7)排档(15)门窗(23)随车工具(31)
(8)仪表盘(16)电动天窗(24)警示牌(32)
补充说明:
五、里程表显示数:公里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外贸合同样本·维修合同样本·购房合同样本·合资合同样本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经办人: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委托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交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