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省委、州委总体部署要求,河口县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及时动员部署。河口县及时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要求。县委常委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6个主责部门领导及县属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河口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具体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
明确整改目标。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专教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这六个方面进行一次深入的“体检”。有权不可任性,要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是贯彻中央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及落实考察云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也是开展“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工作任务,要准确把握好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始终。
严格自查整改。县委督查组严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对省、州、县“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迅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县专教办要求,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中自觉及时纠正问题到位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不力、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甚至抱团阻挠反腐败调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服从、不配合牵头领导和主责部门的安排调配,不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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