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款是指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未遵照预定的还款计划进行偿付,而是选择在到期日前提前偿付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的行为。、上述甲、丙双方所签的《财务顾问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借款全部归还。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1):
法定代表人:
甲方(借款人2):
法定代表人:
以上合称甲方
乙方(出借人):
丙方(财务顾问):
丙方作为甲方财务顾问,协助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两亿元,期限一年,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财务顾问合同,上述合同均执行正常。
现因甲方自身原因,申请部分提前还款,还款金额一亿元人民币,乙、丙两方同意,并做如下约定:
1、按合同约定,甲方须向丙方补缴财务顾问费万元;乙方须退还甲方利息万元;三方同意,前述款项由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差额万元即可;
2、还款日定于2012年12月日,借款本金一亿元一次性归还;
3、上述款项全部收到后,乙方配合甲方解除提前还款部分借款所设定的抵押。
、上述甲、丙双方所签的《财务顾问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借款全部归还。
5、未还款部分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继续执行。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和丙方共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款人1):(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借款人2):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财务顾问):
本协议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