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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残联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作者:张洪 发布时间:2023-08-30 03:00:11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各地残联按照中国残联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各级专门协会配合残联中心任务,参与残联各项业务工作,重点针对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切实提供有效服务。中国残联作为全国残疾人的统一组织统筹协调

在残联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今天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召开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五个专门协会分别召开委员会会议,通报表扬协会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交流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同时举办全国省级残联组联干部培训班。刚才海迪主席宣读了朴方同志的贺信。朴方同志对专门协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是对残疾人的深情厚爱和亲切关怀,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激励和鞭策。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广大残疾人实现了很多梦想,得到了多方面保障,同时也为国家赢得了许多荣誉。残疾人康复工作扎实推进,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取得新进展,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和谐。2011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对专门协会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部署。现在,我代表中国残联讲几点意见。

一、专门协会工作“十一五”取得的成绩

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后,根据《章程》规定,先后设立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残联一直重视专门协会工作,2001年“十五”计划实施之初,朴方同志明确指出:五类专门协会是残疾人联合会的主体协会,发挥好专门协会的作用可以充分体现残联的代表职能,更加密切联系残疾人,更加紧密地把残疾人团结在一起。2002年第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朴方同志提出“三个活跃”的工作目标,即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开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2006年“十一五”纲要实施之初,为探索新形势下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中国残联启动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试点,中国盲协率先注册成为社会团体并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又召开本次大会,将推动专门协会工作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时期。

五年来,在各级残联的重视支持下,各级专门协会紧紧围绕残联中心任务,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密切与基层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密切与残联业务部门的配合,密切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合作,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残联联系基层残疾人的重要渠道,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

——各地专门协会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全国省级以下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5500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99?6%,市辖区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90?5%;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95?6%。各级专门协会配备了一批有热心、有能力、有威望的领导者,团结本类别残疾人开展素质教育、能力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发现、培养了众多协会骨干及残疾人人才,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专门协会工作储备人才、积聚力量、输送人才。全国大部分省级残联和部分市级残联成立了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提供一定工作经费,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协会工作。

——各地专门协会工作各具特色。各地残联按照中国残联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甘肃等地专门协会工作全面开展、扎实活跃,创造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其他省的工作也各有特色:天津、山东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和挖掘身边的优秀残疾人典型,带动残疾人创业成才。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重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每月组织协会活动日,每季度召开工作会,形成常态化。山西、河南、陕西密切与业务部门配合,推广“特奥”,在社区、街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协会活动。云南、宁夏、新疆发动协会骨干和广大残疾人互助合作、共谋发展。安徽、福建、江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协会工作,打造交流平台,增进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广西、四川、贵州、青海增强维权意识,协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调研、收集需求,反映残疾人呼声和愿望,取得较好成效。内蒙古、海南、西藏、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增进同残疾人的联系,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进一步活跃给残疾人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新的动力、新的工作方式,提高了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各级专门协会成为本类别残疾人的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益维护者。各级专门协会发挥天然优势,代表残疾人利益,了解残疾人需求,向政府、残联及社会各界表达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困难,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公益精神,积极促进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良好氛围的形成,在《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残疾人权利公约》、全国“两会”议案提案、残联重大业务项目征求意见方面积极反映残疾人诉求与愿望,代表本类别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民主政治进程。各级专门协会配合残联中心任务,参与残联各项业务工作,重点针对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切实提供有效服务。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咨询活动、论坛等形式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你行,我行,大家同行”、“帮你建个家”、“中途之家”等品牌活动,开拓心智障碍人士家庭财产信托保险、残疾人家长资源支持网络、孤独症儿童康复等新的工作领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活跃基层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各级专门协会坚定捍卫残疾人权益,针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愿望、积极跟进,呼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残疾人认识并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十一五”期间各级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活跃,呈现出立足本职、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工作特点,起到了配合业务、开拓业务、推动业务的积极作用,在增强残联组织代表性、加强与基层残疾人血肉联系、促进业务工作进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残联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专门协会工作的基本经验

“十一五”期间,经过广大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及专门协会工作者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专门协会工作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是坚持融入事业发展大局,努力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党和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对残疾人工作全力支持,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人道主义思想广泛传播,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为专门协会发展提供了良好大环境。借助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深厚土壤与坚实根基,专门协会切实发挥与残疾人血肉相连的特殊优势,扎根残疾人之中,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和残联中心工作,及时、直接、感同身受地反映残疾人需求与愿望,举办本类别残疾人喜闻乐见、符合自身特点的各项活动,发挥对残疾人工作的评议监督职责,代表残疾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排解残疾人群众纠纷,团结、凝聚广大残疾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坚持“残联领导、部门协同、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事业发展合力。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专门协会工作建立了“残联领导、部门协同、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作为全国残疾人的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为协会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残联为专门协会提供有效支持,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必要工作保障条件,各级专门协会积极围绕残联中心任务,与残联各部门分工合作、有机配合、相得益彰,形成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坚持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努力创新协会工作模式。专门协会始终以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通过宣传、动员、感召社会爱心人士加入扶残助残活动,满足残疾人各类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自觉做好残联委托及残疾人需要的类别化、个性化服务,赢得了基层残疾人的信任与支持。

四是坚持团结服务残疾人宗旨,努力发挥残疾人及亲友主观能动性。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人翁,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专门协会密切与本类别残疾人的血肉联系,激发残疾人权利意识与参与意识,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团结、带动残疾人及亲友投身残疾人事业,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专门协会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专门协会工作发展不平衡,既体现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方面,也体现在专门协会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有些地方对协会工作认识不足,协会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协会与残联业务部门的工作配合仍需加强,“经费、场地、人员”落实尚不到位;三是县(区)级专门协会还比较薄弱,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尚未形成,作用有待发挥;四是专门协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要提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综合能力。这些困难和不足需要各省残联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拿出解决问题的智慧和魄力,切实促进专门协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