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本工程结算,并在7日内支付乙方除质保金外所有工程款。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陕西省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及新校区建设内部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新校区建设“5号道路6-8点工程”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校区5号道路6-8点工程
1.2工程地点:新校区2号学生公寓与学生食堂
1.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4工程质量:合格
1.5承包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由北京中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5号道路施工图”及该工程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如变更项目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杜绝口头变更并视为无效。工程造价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一次性包死(即竣工后,原工程造价不变,只对新增、减工程量做决算)直接进入财务结算。
1.6工程工期:合同签订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2月24日,合同工期为45天,必须按时完工。
1.7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402456.98元,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出现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①重大的设计变更;②施工中增加预算外的工程项目;③施工中工程量的增、减;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进入决算。
1.8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凭正式票据付款。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并在现场说明注意事项。
2.2指派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交底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指派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与周边村民关系的协调等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防触电规范及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市政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害。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原施工方案和施工要求。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果进行保护。
3.7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工期是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以本工程质量、工作量和人工台班费组织计划合理的、正常的施工期限。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程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招标说明为基础,执行国家相关质量规定。
5.2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此竣工日期。
5.5对乙方的施工现场未经双方验收,甲方即使用施工场地视为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不再履行验收手续,直接进入决算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条关于安全的约定
在施工中乙方要注意施工安全,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对施工现场全封闭挡护,并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如出现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害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7.1乙方要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原则上以约定价包工包料一次包死,除甲方文字性变更通知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工程结算,本合同结算方式,采用转账支付工程款进行结算。
7.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一周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本工程结算,并在7日内支付乙方除质保金外所有工程款。
结算依据:以预算子目内容工程量的“中标价”及变更签证为决算依据。
结算办法:本工程以实际工程量加变更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质保金按规定扣除总价的5%,满一年后无工程质量事故,全额退还,不记利息。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改建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纠纷及相关责任(罚款和相关手续的补办)由甲方负责。
8.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3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执行,无故拖延工期,工期不顺延,未能按合同工期按时完工,每拖延一天罚200元(除变更增加工程量外的工期顺延,甲方、乙方确定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同时对等奖罚)以此类推,在工程决算中进行增减。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无效,可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亦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提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①本合同协议书;②北京中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5号道路6-8点施工图纸”;③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4该工程的中标价(投标预算);⑤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两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毕、款付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