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第四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34元/平米,工程面积㎡。
工程预算总造价元
(大写金额):。
第二条施工准备
【甲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五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元(大写金额:),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元(大写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