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语文科考前30分钟,其他科考前25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可进入考场。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如果考生确因患病等原因无法坚持到考试结束的,必须由监考员报告主考,由主考根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加10分;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加5分;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加5分。
照顾录取政策
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44.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5.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6.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高考注意事项
1、记准各科考试时间
考生要仔细阅读并牢记准考证背面的考试时间表和所列的进场及禁止进场的时间。语文科考前30分钟,其他科考前25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可进入考场。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注意答题规范
答题时,考生要将全部答案填涂或填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答题区域内作答无效。选择题的答案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选项涂满涂黑;非选择题答案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建议用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作答在黑色框答题区域相应位置内(作图时可以使用2B铅笔),未在对应的答题区域作答或者超出答题区域作答的均不得分。
请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不得在答题卡任何区域内乱涂乱画。
3、交卷不提前
按照规定,在考试结束前不允许考生交卷离场。如果考生确因患病等原因无法坚持到考试结束的,必须由监考员报告主考,由主考根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