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推进“两推一述”选任干部,切实加强乡镇和科局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任机制。继续推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第二批干部监督员的选聘工作,做好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力度,明查暗访科局级单位执行干部监督制度情况。
1、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推进“两推一述”选任干部,切实加强乡镇和科局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任机制。健全完善科局级领导岗位出缺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核结果反馈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资格考试制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激发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热情。
2、完善监督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营建“导向好、风气正”的干部选任机制。继续推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第二批干部监督员的选聘工作,做好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力度,明查暗访科局级单位执行干部监督制度情况。
3、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将继续举办科局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各1期,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短训班2—3期;积极推行个性化、差别化、多样化的自主培训方式,试行菜单式选学培训,整合师资,提高培训质量。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企业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对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有计划地做好交流工作,增添干部队伍活力。
5、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和《办法》。采取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宣传学习,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并严格遵照执行。
6、先教活动再上台阶。在第一批先教活动基础上,继续抓好抓实第二、第三批次先教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7、建立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制。明确农村党建、企业党建、社区党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的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分级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落实好“关键在支部”的责任,切实解决党的基层组织不强不力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