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时,要进行财产清理,做到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楚后,应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交接核对无误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出纳凭证、收款收据、支票簿接收时要查看清楚,并妥善保管。其他有关会计资料、有关会计文件、会计用品移交时列出清单,认真记载。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接后应立即更换密码及有关的锁具。
1.交接要求
出纳交接时应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交接时,要进行财产清理,做到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楚后,应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交接核对无误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
2.交接内容
出纳交接工作的大致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对于库存现金(现钞、金银珠宝等)、有价证券(证券、股票、商业汇票等)、其他贵重物品,要根据会计账簿的有关记录逐一点交。
(2)移交支票(空白现金支票、作废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发票(空白发票、已用或作废发票存根联或作废发票其他联等)、印章(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印章和印鉴卡片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业务印鉴),同时由接交人更换预留在银行的印鉴。
(3)支票、发票的号码必须是相连的,交接时要注意清点。
(4)出纳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款收据(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存根联或作废收据其他联)、支票簿接收时要查看清楚,并妥善保管。
(5)出纳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移交时,接交人应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完整。
(6)其他有关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合同、协议等)、有关会计文件、会计用品移交时列出清单,认真记载。
(7)企业证件。主要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发票领购本,地税通卡等。
(8)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移交人应将保险柜密码、钥匙、办公室钥匙、办公桌钥匙、门卡等一一移交给接交人。交接后应立即更换密码及有关的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