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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作者:马化 发布时间:2023-07-20 00:30:18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机关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办法,对全市外来人员进行了登记、办证和日常管理。针对破坏公共设施问题,机关将通过采取巡逻防控、天眼地网工程等方式最大程度做好治安防范。责任部门:国土局处理结果:绥芬河市行政区域范围较小,土地总面积为422.37平方公里。

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征求建议和意见整改情况

1.花园路和三合林小广场铺设的仿木质地板多处损坏,既影响美观又影响路人行走。

责任部门:耻局

处理结果:耻局已经将花园路和三合林小广场铺设的仿木质地板撤掉,全部更换为透水地平人行道。目前,已改造完毕,达到了美观、实用的效果。

2.市里建天长山水库营地,修道时与个人签协议,至今占道也没恢复。

责任部门:耻局

处理结果:占道已经恢复。

3.东御花园房盖、水泵等设施老化严重。

责任部门:耻局

处理结果:耻局已经协调业主委员会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拟对屋面、水泵进行维修,由于业主委员会提供的征求意见表不符合基金申请要求,有些签字非本人签字,因此无法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目前,耻局物业办已向业主委员会做出了解释说明,并指导业主委员会重新填写征求意见表,手续齐全后即可启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施工改造。

4.聚源楼上铁皮掉落和步行街开发4号楼墙皮脱落问题。

责任部门:耻局

处理结果:耻局对聚源楼上的铁皮已进行了加固,掉落问题得到了解决。步行街开发4号楼墙皮脱落问题,经现场堪查,掉落物是外墙造型碎片,经过处理已不再掉落。

5.三合林广场由于重修,遮蔽伞清理掉后未重新安装。

责任部门:耻局

处理结果:为全面改善三合林广场公共服务设施,我市对该广场进行了改造升级,重新进行了规划设计。在新的总体规划设计中,遮蔽伞撤掉后将不再进行安装,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

6.对外来人口管理不严,小破坏活动频繁,公共设施破损严重。

责任部门:局

处理结果:经过调查统计,绥芬河市现有流动人口4.5万人左右,主要是从事务工、经商、服务等行业人员和探亲访友、来绥就读人员,其中来绥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到达40%左右,经商占20%左右,从事服务行业的占30%左右,探亲访友和来绥就读及其他的占10%左右。机关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办法,对全市外来人员进行了登记、办证和日常管理。针对破坏公共设施问题,机关将通过采取巡逻防控、天眼地网工程等方式最大程度做好治安防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检举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7.社会治安严重下降,民警办案人员对百姓态度恶劣,存在嫌群众案是小案而不愿接等问题。

责任部门:局

处理结果:年初以来,市局开展了“七查七治”专项行动,重点查摆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解决窗口部门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程序繁琐问题,整治对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态度消极、无理由久拖不动等问题,目前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疏通信访渠道,市局已在正门前设置群众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群众诉求。

8.小产权房问题。

责任单位:房产局

处理结果:经过调查,我市不存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品房的情况,没有涉及小产权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情况。如果市民有类似问题,可直接向房产局反映。

9.南寒村吊袋木耳大棚发展趋势很好,耕地上边木耳大棚国土部门不允许,改变用途了,破坏耕地层了。

责任部门:国土局

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破坏耕地,禁止破坏种植条件和土壤层;不得改变耕地用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设施农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和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0]19号)规定:设施农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按照上述文件通知要求,在不毁坏种植条件和改耕地用途的前提下,在耕地上进行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如种植木耳大棚、蔬菜等筏厂化的大棚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可以建设,并仍按耕地管理。同时,每个大棚可以配套建设简易生产看护房1处,看护房单体占地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

10.现绥芬河市全市征用农村用地均为27.2元/平方米,这样有失公平,希望划分区域,确定区位地价。

责任部门:国土局

处理结果:绥芬河市行政区域范围较小,土地总面积为422.37平方公里。本轮实行的27.2元/平方米区片价涉及耕地面积为32.22平方公里,由绥芬河镇、阜宁镇两个镇组成,两镇地理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农作物产值及价格水平差异不大,根据绥芬河市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打破乡镇行政界线划分区片。同时,为了防止新、老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出现差距过大而导致矛盾,实现同地同价,并充分考虑了与上轮成果的衔接性和稳定性,本轮绥芬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仍划分为一个区片。在测算过程中,采用农用地价格因素修正法和统一年产值倍数法两种方法计算,并结合地类、产值、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经过省、市平衡最终形成的结果,区片价格为27.2元/平方米。

11.医院设施齐全一流,但医务水平没有跟上,服务态度不好,医院食堂消费太高。

责任部门:卫生局

处理结果:我市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拟定了医疗专业人才招引方案,加大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人才招引力度,截止到7月底,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共招聘人才14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9人;完善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增加胸泌外科、肾内科两个科室;中医院重新组建外科、内二科、妇科及手术科室;妇幼增设了五官科、眼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带动了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联合省市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来我市出诊、会诊,聘请了红旗医院五官科主任长期在绥出诊,邀请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医大三院等医院专家来绥义诊;开展了卫生系统“七查七治”专项整治活动,杜绝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各医院加强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培训;为降低医院食堂消费价格,方便职工用餐,市人民医院食堂推出10元套餐。

12.建议进一步完善市中医院的医疗服务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卫生局

处理结果:拟选址新建市中医院,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发改委立项审批;招引中医及其他学科专业人才,完善外科、麻醉、手术室等科室,截止7月末,共招聘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人;已购置全自动生化检测仪,计划将再引进彩超等必备的医疗设备。

13.加强教育师资力量,注重素质教育。

责任部门:教育局

处理结果:在办学过程当中,我市一直秉承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合格公民的理念,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但由于受应试教育和高考制度的影响,导致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部分学年音体美课程开设不全,有些实践课也开展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和美学素养的提升。目前,教育局正通过合理调配师资,在开齐开全音体美课程上,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特色音体美办学,通过开办音体美教学成果交流展示、教师技能大赛、与俄罗斯加强艺术交流、积极参与我市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进行艺术展演等形式,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加强高效课堂改革,目前,我市的高效课堂成果已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引起省教育厅、省教育学院、中国教师报等部门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已有鸡西、七台河、宁安、东宁等近千人来我市观摩学习。

14.教学质量需要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低于从前。

责任部门:教育局

处理结果:市教育局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样的治学理念,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的、一以贯之的抓教育质量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市加大了对教师专业成长的关注,对教科研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加强校际间师资交流,抓高效课堂改革、抓教师教学技能提高、抓优质课程评比等活动,极大的提高了教学质量。高级中学近年来不断优化师资结构,与知名高中建立协作关系,进行定期校验交流和考试成果共享等方式,不断优化课堂改革。2012、2013、20__年高考我市的普本和重本升学率稳居牡丹江地区周边六市县之首,并处于稳步上升趋势。今后,将通过合理确定普职招生比例、争取俄语考生高考政策倾斜等方式,扩大高中高考录取比例,为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

15.子女上学入托难、入学难。

责任部门:教育局

处理结果:我市入托难、入学难主要集中在教育幼儿园和第四小学。关于入托难问题。由于在市建成区仅有一所公办园,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产生了供需矛盾。目前,我市投资新建的第二所公办园--阜宁幼儿园已投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到公办园入托的难题。此外,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和管理力度,提高办园水平,尽可能满足学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关于入学难问题。由于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第四小学所处区域新入住居民增多,适龄入学儿童数量大幅增长。目前,第四小学的规模已呈现出不能满足本区域内学生入学的需求的趋势。根据这种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二是严格控制非本学区学生跨区择校,三是打通与一中校园间隔,利用一中现有暂时闲置的教学楼开设新课堂,增加班级来满足学生就学的需求。

16.建议增加公交班次,并将站点前移至医院门前人行道附近。

责任部门:运管站

处理结果:由于我市城市规模较小,当前的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全市的各主要路段。经过深入研究,根据当前的人员流动数量,我市现有的公交车辆完全可以满足当前市民的出行需求,如再增加公交班次,会造成资源浪费。关于医院门前站点,已进行了迁移。为了防止行人横穿绿化带出现危险,从交通安全和方便市民乘车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医院对面的站点设在了医院与局之间的路口处。

17.高级中学建议将105路公交车站点迁至迎泽丽都附近。

责任部门:运管站

处理结果:运管部门已经组织人员对高级中学门前公交车流量进行了调研,拟在迎泽丽都路段再增设2处站点,8月中旬设置完成,以减少高级中学附近的公交车乘客流量,便于学校管理,方便市民出行。同时,运管部门将加强高级中学门前公交车辆的管理,以保证学校门前良好的通行秩序。

18.永安社区广电局往南200米巷道卫生极差。

责任部门:绥芬河镇

处理结果: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环卫处动用了1台钩机和1辆垃圾清运车,安排了10多名环卫工人,用了4天的时间对堆积数年的垃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9.前进村在水库西北方的耕地因缺水导致庄稼欠收,可否给打一口井。

责任部门:绥芬河镇

处理结果:经调查,该耕地由绥芬河镇前进村村民耕种,面积45亩。由于该地块是山坡地,缺少水源,容易发生旱情。经绥芬河镇与市农业开发办沟通,市农业开发办将在20__年提供扶持资金5万元,在该地块附近适合区域打1眼深水井。

20.在世茂附近,前进村还有7-8公顷土地,因道路不通,种地十分不便。

责任部门:绥芬河镇

处理结果:由于前往这些地耕种要经过边防道路,出于边境安全考虑,边防修建了栅栏,影响了农民通行。经绥芬河镇与市武装部、边防六连协调,同意耕种此地块的农民在耕种季节通过栅栏。

21.机耕路年久失修,希望市里帮助解决。

责任部门:绥芬河镇

处理结果:该道路总长4公里,崎岖不平,每到雨季人车无法通行,影响农民出行。绥芬河镇争取省发改委专项资金200万元,将修建长4公里,宽4米的村级道路。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物探、招投标工作,预计整个道路维修工程将在今年10月完工。

22.建新村没有村办企业,村集体收入太少。

责任部门:阜宁镇

处理结果:为解决这一问题,阜宁镇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村集体收入。一是理清思路,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建新村现有资源,大力发展种植业,引导农业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二是做好“以地生财,筑巢引凤”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大力招商引资办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工业化。三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注重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选有能力、会干事的村干部。同时,阜宁镇在已出台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奖励政策逐步向村办企业倾斜,促进村集体收入不断增多,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3.建议退休人员每年身份认证可以通过设监护人来认证并承担责任,不必非得让在外地的老人本人到场。

责任部门:人社局

处理结果: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是为了证实本人健在,了解本人身体状况如何,经本人现场认证之后才有效,方能继续发放养老金待遇,无法采取监护人来认证。社会保障卡实施后,省内可采用社会保障卡认证,异地跨省人员可采用全国退管系统认证或采用移动指纹认证仪认证方式认证。

24.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程序比较繁琐,因有的员工已参加新农保或坚决不愿参保,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时由于五险不全办理不顺畅。

责任部门:人社局

处理结果:为支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在企业办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时,可以由职工和企业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追求自己的社保权益时,可以在五险不全的情况下给予办理解除手续。

25.环卫处参保人员解除合同回农村参加不了新农保。

责任部门:人社局

处理结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已经于20__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办法。针对环卫处参保人员解除合同回农村参加不了新农保问题,人社局专门咨询了省人社厅农保处,省厅农保处的答复是,城镇职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点是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即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不能领取待遇的,在参保人的申请下,可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并领取待遇。

26.公益岗位的工资低,经常拖欠工资。

责任部门:人社局

处理结果:按照省人社厅黑人社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两项组成。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岗位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目前,我市普通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达到740元/月,达到省人社厅规定的上限。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黑财社[2013]1号《关于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考试招用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彩虹工程”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工资补贴标准,我市严格按省厅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执行,为1405元/月,工资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在省就业专项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偶而会出现岗位补贴和工资补贴延时发放的情况。我市将协调省就业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拿到工资。服务热线:5887792。

27.企业招工难、留工难。

责任部门:人社局

处理结果:一是搭建好对接服务平台。人社局将把企业用工服务当作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大型招聘活动,定期举办小型招聘会。近期将会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下一步按企业数量、种类及用工需求,组织举办木材等加工业企业、服务类型企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在《今日绥芬河》报开辟招聘求职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人社局网站随时发布供求用工信息;在就业大厅随时发布用工信息;利用两镇各社区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将企业用工信息定期在社区发布。三是请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求职者随时到就业大厅求职供职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或来电咨询,电话:3948709,以便人社局及时掌握企业和求职者的供求信息,随时对外发布,做好用工和求职对接服务。

28.企业退税难。

责任部门:国税局

处理结果:出口退税企业退税审批权已下放到绥芬河国税局,按照《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出口退税业务资料齐全、业务真实,接到申报后经过预审—调查—正式申报—人工审核—机审—复审—审批等程序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审核完成,现国税局缩短为7个工作日。如果资料不符合要求,需向供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审核时间视其调查时间而定。为解决企业申报业务不熟的问题,国税局已举办了两期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00余家出口退税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辅导,并建立了QQ、微信联系群组,设置服务热线:3961716,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即时解答。

29.要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借鉴其他地区经验,设立“为民办”,零距离为群众服务。

责任部门:信访局

处理结果:我市已设立为民办,为民办热线:3938345。

30.市长热线流于形式,政府信访办网上链接进不去。

责任部门:信访局

处理意见:2011年7月绥芬河开通市长热线电话:3938345,在实际工作中确也存在人工受话不规范、接线人人员数量少、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不能满足群众对市长热线的需要。20__年7月24日绥芬河市为民为企服务热线开通,与市长热线电话合并使用12345和3938345两部热线受理群众投诉,新机构配置八人受话坐席,改造热线受理平台、设置多人同步呼叫软件,目前已实现了受理案件三方通话、电话实时转接和电子受理交办等具体功能,在日常工作中电话受理中心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接听程序,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不接听、关停机、态度恶劣等情况。近期通过多方媒体对两部受线电话进行大力宣传,同时设置了监督电话:3969878,重点针对热线电话违规接听、交办、受理情况进行监督问责。

网上信访办公室设在信访局,负责受理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信访问题。链接窗口设在中国绥芬河门户网站的首页,维护和管理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通过测试,网上信访链接畅通,不存在上不去的问题。经统计:从2013年至今,网上信访共受理各类、各级信访投诉、建议143件,已办结136件,7件正在处理中。信访局在中国绥芬河政府门户网站上设有机构设置窗口,但没有建立独立的网站,根据群众反映的相关意见,目前市信访局正与市信访中心及相关网络建设单位协调,争取采取技术手段,实现信访机构设置窗口与网上信访的互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