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调查报告中表示法定代表人卢桥林,男,汉族,现年50岁,系民勤县双茨科乡红中村八社人,身份证号码622322196008213211,联系电话13993529066二、贷款调查报告的资产负债状况(一)贷款调查报告的资产状况:截止调查之日,民勤县华鹏面粉厂现值8204213元。)以上贷款均未清息,利息合计120万元。欠机器设备款50万元。负债总额430万元。
关于华鹏面粉厂申请贷款调查报告
县联社市场发展部:
民勤县华鹏面粉厂,位于民勤县双茨科乡二分村,机构类型为企业,经营范围为面粉加工、销售。该公司因改扩建,购原材料小麦、转贷原双茨科信用社贷款本金260万元及利息资金不足,向我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期限3年,用该面粉厂房地产、机器设备全部产权抵押,现将具体贷款调查报告的内容提供如下:
一、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情况
民勤县华鹏面粉厂扩建于2009年10月,是一家从事个体商业经营的独资企业,发展成现在的集小麦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地面积1624平米。贷款调查报告中表示法定代表人卢桥林,男,汉族,现年50岁,系民勤县双茨科乡红中村八社人,身份证号码622322196008213211,联系电话13993529066
二、贷款调查报告的资产负债状况
(一)贷款调查报告的资产状况:截止调查之日,民勤县华鹏面粉厂现值8204213元(其中房地产估价3060095元,面粉加工设备估价5144118元)。资产总额8204213元。
(二)贷款调查报告的负债状况:
民勤县华鹏面粉厂现在双茨科信用社贷款260万元,(其中2006.07.20抵押贷款100万元,2009.07.07到期,2006.07.20担保贷款100万元,2009.07.07到期,
2008.09.22抵押贷款60万元,2010.09.22到期。)以上贷款均未清息,利息合计120万元。欠机器设备款50万元。负债总额4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