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
黑龙江省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的相关安排: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组织。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呈现。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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