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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秘书工作性质介绍

作者:马洪基 发布时间:2023-07-02 17:00:19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国家劳动部早在97年就开始秘书的全国统一认证,秘书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用人单位聘用、选拔和考核人才的事实标准。在大多数企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与持有者个人的薪资福利挂钩。

高级秘书工作性质介绍

职业背景:秘书的职业要求远有沟通能力、协调能力、预见力以及判断力,同时,还要具备商务沟通、办公管理、文书写作、会议协调种.种专业技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重新颁布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本职业有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国家劳动部早在97年就开始秘书的全国统一认证,秘书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用人单位聘用、选拔和考核人才的事实标准。在大多数企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与持有者个人的薪资福利挂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据此,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湘劳社发[2003]192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秘书等9个职业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资格鉴定:资格审查合格并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应津贴,终生有效。

主办单位: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本中心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监管的省直培训机构,湖南省秘书职业资格指定试点培训机构(湘劳社函〔2001〕165号),以课时充足、管理严谨、师资权威、教学负责、合格率高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考试培训教学经验。

为适应企业对秘书从业人员的需求,提高秘书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9个职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湘劳社函(2003)192号〕文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公布湖南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号〕文件的要求,为组织好2008年全省统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不仅使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基本具备扎实、全面的秘书相关知识,基本掌握秘书各相关领域的运作理念,基本掌握各相关岗位的基本流程及其操作技能,能协助从事办公室组织管理、协调运作等实务工作,符合《三级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取得高级秘书(三级)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培训对象:

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的人员或有志于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相关工作4年;

(3)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鉴定培训内容:

秘书概述、秘书礼仪、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文书运转管理、会议管理工作、差旅安排、档案管理与信息工作、商务沟通与协调、客户服务、商务谈判、财务税务金融等。

五、鉴定培训教材:

《秘书(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专业知识、《秘书(基础知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考试指南》。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可按照中心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湖南考试培训网具体安排。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两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两个部分考试分别达到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