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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各类调研报告精选

作者:马兵 发布时间:2023-07-01 21:20:12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作为各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取消责任部门及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领导必须引咎辞职。

2023各类调研报告精选

大冶市素有“百里黄金地,江南聚宝盆”之美誉,是华夏青铜文化的发祥地、近代民族钢铁工业的摇篮。全市国土面积1566平方公里,总人口92万,辖10个乡镇、3个城区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个国有农场。当前,大冶步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在大力推进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随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增大,各种利益关系相互碰撞,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社会稳定蕴涵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大冶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积极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们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一)“领导重视抓真建”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关键。大冶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街办)、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项目的风险评估。制订出台了《大冶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冶办发〔____〕36号),对评估的范围、内容、责任主体、实施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规定。一年来,大冶在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坚持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公正科学地进行风险评估,有力减少涉稳问题的发生。大冶湖清淤工程、民政“四院”建设、城区刷黑工程、经济开发区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等13项重大工程没有出现因决策失误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拆迁4000余户,无一户一人越级上访。

(二)“科学客观抓真评”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核心。大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认真开展了风险评估。评估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服务科学决策,促进项目稳妥实施的原则;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评估、规避风险的原则。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合法性主要指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合理性主要指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行性主要指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意见,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时机是否成熟、适时,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安全性主要指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和对策措施。评估的具体方法是坚持依法依规,坚持走群众路线,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多种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今年来,大冶市对社会稳定重大项目、事项制定评估方案53个,召开风险评估座谈会65次,重点走访221次557人,问卷调查38次,民意测评73次,基本保证了风险评估的准确可靠与客观公正。如该市陈贵镇引进浙江老板投资3000万元建设银石碳酸钙项目时,通过风险评估了解到当地群众认为该项目存在污染、反对的声音很强烈。该镇迅速组织专班到浙江等地实地考察,核实该项目确有较大污染后,立即叫停,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健全机制抓真用”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根本。一是实行定期研判机制。乡镇(街办)、各部门单位的维稳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对研判情况及时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对于基层单位独立难以完成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乡镇(街办)、各维稳成员单位所搜集归类后的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情况进行研判,作出工作部署,确定包案领导,责成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如该市灵成工业园11月份搜集到园区拆迁扩建中群众在还建选址、劳力安置上有顾虑后,及时向市维稳领导小组反馈,经认真研究后领导小组向工业园提出了合理安排选址、优先安排就业的建议,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二是实行即时研判制度。维稳领导小组针对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日,以及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极端事件、突出性群体事件,即时进行研判,找准问题原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意见。在该市有色铜山口矿尾砂库扩容移民搬迁工作中,得知陈贵镇南山村王南田湾少数群众不满意村庄新址、准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信息后,迅速组派专班到该湾开展风险评估,民意测评结果为大多数群众同意村庄新址。工作专班迅速将结果公之于众,澄清是非,群众纷纷谴责煽动群众上访的为首分子,成功制止了一起群体上访苗头。三是实行研判预测风险报告制度。大冶市在全面收集掌握情况信息的基础上,对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以及风险的可控性进行等级评估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评估报告。如____年9月,大冶市铜都广场有限公司股民与420余家经营门店商户因租金问题发生冲突,大冶市政府工作专班及时介入,经过风险分析评估,意识到即将到来“十一”长假是经营户生意的高峰期,如纠纷不决好将有可能会引起商户上千人参与的群体事件,及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市主要领导,市政府从维稳大局出发迅速加大化解力度,促使铜都广场有限公司与商户于10月1日凌晨2时达成协议,从而排除了一起涉及千余人的群体性事件隐患。

(四)“强化责任抓真干”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保证。大冶市规定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作为各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取消责任部门及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领导必须引咎辞职。对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决定实施的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大冶市基本制定了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____年6月份以来大冶市共组织64个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参加了“项目评审会”,风险评估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因此上访和阻碍施工的事件。今年来,大冶社会大局呈现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提升、群体性事件数量下降;矛盾调解成功率提升、民转刑和民事案件下降;基层社会管理能力提升、公共安全事故下降;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非正常上访问题下降的良好局面,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平稳。

二、当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大冶市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风险评估意识不够强。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没有真正转变认识和理念,重大决策前还没有养成评估调研的习惯、不注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馈的意见不够重视,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风险评估项目不够全。虽然各地对应该评估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列入评估的事项还比较少,“风评”还是“选择性”程序。有的虽然进行了风险评估,但对问题估计不足,实施后,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就束手无策。

(三)风险评估主体不科学。科学运用评估结论上做到不够,一些职能部门为保证项目进度,评估事项走“简易程序”,评估结论按照党委、政府的意图“走过场”,致使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不能充分体现科学性,评估的结果对于做决策、上项目也并未具有实质性的“一票否决权”。去年该市还地桥镇引入大规模养鸭项目,对项目先期进行了风险评估,但由于评估过程的科学性不强,造成养鸭户亏本和环境污染,导致部分群众因此而上访。

(四)风险评估程序不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工作制度机制尚不健全,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存在业务能力不强、操作不规范等现象,使评估效果打了折扣。

究其原因,一是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街办)、部门单位认为风险评估是形式,在工作中走过场、应付了事。二是业务不精,操作程序不规范。三是相关部门对风险评估的指导、协调、督查不够。

三、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真建真评真用的对策思考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稳工作追寻的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治标向治本转变的重要路径,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消除社会风险诱因,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强领导,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权威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根本上讲,是一套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涉及部门多、影响面广,决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因此,单凭政法委、维稳办的力量很难推动这一制度的真正实行。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高度来重视、支持、推进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社会管理的首要环节与前置条件,依法纳入政府的科学决策与绩效考核体系之中,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权威性。目前,各地各级维稳办机构设置不一、职能定位不明确、发挥作用受限制等问题普遍存在,应尽快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基层维稳办“无权办事、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局面,使其在推进风险评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能。

(二)明确主体,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科学性。目前制度中规定“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这种制度设计实际是运动员和裁判员兼于一身,由决策者自己组织评估,难免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客观公正评估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甚至可能掩饰社会矛盾。为了避免上述缺陷,应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行评估主体与决策主体相分离。成立具有中立身份的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评估机构既可以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从监察、信访、维稳、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运作既可以按照商业化的模式进行,也可以作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运行。评估者与决策者相分离的最大好处是,以评估的系统化、专业化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地排除各利益相关方的干扰,防止公共权力通过决策环节侵蚀公共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分类施行,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针对性。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引发的社会风险的原因与机理之间有着差异,因此在评估方法、操作流程上应有很大不同。从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则来看,总体规定比较笼统,没有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设立专门的评估操作程序。要从源头上预警和化解社会矛盾,就应根据不同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分类制定专项办法,采用特定的评估操作程序,形成系统的配套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维稳工作干预。

(四)完善程序,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规范性。一是明确风险评估实施的“三核心”。核心是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评估决策事项的有益性、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并将三个方面细化为多个可量化考核得具体指标。二是明确风险评估操作的“五步法”。(1)由决策建议或项目建设部门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初评。(2)由维稳主管部门会同法制、业务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评估事项进行评估。(3)通过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和媒体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4)召开专家、部门和群众代表评审会,确定风险系数。(5)党委、政府运用评估成果,进行科学决策,消除不稳定因素。三是明确风险评估报告的“三必须”。(1)必须有风险等级的评定。把拟决策事项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预警(风险很大)、二级预警(有风险)、三级预警(风险较小)、四级预警(无风险)。(2)必须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对拟实施地区群众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进行评估,得出结论。(3)必须有防控风险的对策。对影响稳定的风险源进行客观分析,提出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的对策措施。

(五)强化责任,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自觉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对应评估而未评估、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评用结合,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效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一项“刚性门槛”,切实保证风险评估在决策之前、评估结果用于决策之中,即超过了社会风险承受能力的决策就应当调整、暂缓甚至取消,真正确保发展的速度、政策的尺度、改革的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维稳”与群众“维权”的关系,树立“维稳就是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的新理念,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等实施过程中,充分了解民意,加强科学的分析论证,把过不了民意关、触动了稳定线的决策予以淘汰,而不是硬上,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公众通过参与可以与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良性互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与群众支持度。同时,评估明确了风险点与防控的着力点,有利于趋利避害,防患未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维稳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