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出租方向承租方表示诚恳的歉意,出租方愿意为承租方作出一定的补偿。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以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于2010年11月2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宜Z10005、宜Z10006的《活动板房租赁合同书》(下称原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出租方在活动板房材料供货不及时,延误了承租方规定的安装工期,影响了承租方在项目上的形象,同时也给承租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出租方向承租方表示诚恳的歉意,出租方愿意为承租方作出一定的补偿。
在基于双方两年来长期友好合作之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出租方无偿为承租方在原合同使用租期上延期两个月,即原合同租赁期应为:由2010年11月14日(承租方验收日)将活动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11年7月14日出租方将活动板房收回。
2、双方签订此补充协议后,承租方在一周内一次付清原合同租金总额,即153641.6元(注:已扣除吊顶费用)。大写:壹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壹元陆角整。
3、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以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