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乙方工厂拆迁,需要短期租用仓库存放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璧山工业园区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3600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仓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20_年6月26日起至20_年6月25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年递增5%。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租金共计人民币82080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捌佰元。计算方式;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包干(含库房的水、电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元包干),每月租金计68400元,大写陆万捌仟肆佰元。
2、房租按季度交付,乙方应于每季度末31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六、转租
乙方不得转租。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八、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原价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
十、特别约定
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至少为一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租金。
承租方(公章):重庆九鼎教具有限公司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公章):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