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甲方场地的地界纠纷因素影响乙方加工,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加工煤矸石需租用甲方场地,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互惠互利,特协议如下;
1、甲方场地(_X煤矿下约三百米处。上到杜仲林,下到公路,左到菜地,右到公路)约_X平方米。
2、乙方负责用挖机平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金每月1000.00元(壹仟元整),每两月支付一次,租期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如乙方还需继续使用,甲方必须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遇甲方土地被政府或煤矿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还租用场地,甲方负责退还乙方剩余场地租金。
4、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上涨此场地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和影响加工。如因甲方场地的地界纠纷因素影响乙方加工,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5、乙方归还甲方场地时,不做任何恢复和还原工作。
6、乙方所加工的煤矸石由甲方负责运输,单价以从加工点到土坝洗煤厂20元/吨,加工点到南江公司25元/吨,加工点到_电厂30元/吨。
7、结算方式:两月一次性结算一次(运费和租地费)。
8、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场地的其他相关事宜。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