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责、权、利等有关事宜。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施工地点
1.1甲方租赁乙方装载机
1.2施工地点
二、租赁时间及租赁方式
2.1甲、乙双方商定租赁设备的租赁期为个月,甲方只提供装载机的主油(即柴油),其它一切的条件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操作人员配备、操作人员的工资及食宿费用、设备的日常保养、设备的检修、副油、装载机全年的保险及审验等)。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装载机证照齐全,各种配件及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满足甲方岗位正常生产所需,所租装载机24小时在生产厂区待命使用。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月租金21000元(含税)。每月的最后3天为修理期,如修理期超出3天的,每超过一天扣除当天的租金。若乙方提供的租赁服务每月内未达到27天(无论任何原因),则甲方按700元/天计算租金(24小时/天)向乙方支付实际租赁使用天数的租赁费。实际租赁使用时间由甲方计算确认,确认完由甲方领导审核后填写用款申请单,交财务部,由财务审核后向支付。
3.2付款方式: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一次装载机租赁费。
3.3乙方在领取租赁费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搬运装卸统一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相应合同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操作人员按照甲方的施工现场指挥人员施工目的和规范要求要求进行施工工作。
4.2甲方有权在因乙方工作人员或机械设备的原因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第3.1款约定的租赁单价乘以因上述原因影响甲方未能使用租赁物的时间扣除相应的租赁费
4.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
4.4甲方有义务安排或协助乙方操作人员安排好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方便其工作。
4.5甲方只负责第一次的装载机拉运费(即装载机进入甲方施工地点。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因施工现场地质环境存在危险停止施工,告知甲方指挥人员及时改进施工方式,避免危险发生。
5.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结算租赁费用。
5.3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作时间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5.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工作,车辆所配人员必须有特种车辆操作证。
5.5乙方应自行向其雇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与乙方及其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不对乙方及其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及其人员佩戴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人员系甲方人员。
5.6乙方自行组织其人员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其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及其人员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他财物。
5.7租赁期内,因乙方或其操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租赁费用计算起算止时间约定
6.1租赁期自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乙方将机械拉运至甲方工作现场之日起算,租赁期为2个月。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出现偷盗甲方的主油情况,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万元违约责任。如甲方发现2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30%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2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使用装载车超过赁物会严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或人身安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30%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3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30%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八、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的随意涂改或终止协议,否则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九、双方若发生争议,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未定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签订地: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双方在合同中标明的地址,是各自现实、有效的通讯地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书面通知或往来函件,除以双方约定的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和接收外,还可以采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双方在本合同中标明的地址。一方向对方在本合同中标明的地址发送的通知、函件,以查无此人或收件人拒绝接受为由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事由发生后三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地址的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地址变更事项而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