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案例分析范文一梅锦县供销社办梅锦县供销社办公室王秘书,接待了一位姓张的来访者,据反映,三年前他与乡供销社签订了承包一供销门市点的合同,期限五年。此时,与县供销社副经理关系密切的本乡农民周某,对门市点的经营十分眼红,通过“关系”中止了张某的承包合同。张某上访,请求县供销社领导主持公道。王秘书记录了张某反映的情况后,感到此事很棘手,他有以下方式可以选择:将此事压下来,不向领导汇报。
梅锦县供销社办公室王秘书,接待了一位姓张的来访者,据反映,三年前他与乡供销社签订了承包一供销门市点的合同,期限五年。前五年,因该门市点地处穷乡僻壤,群众购买力低,几乎是保本经营。后来许多农户也经营起农村日用品来,他承包的门市点生意更难做了,但他改变经营范围,向农民供应优良种籽和各种树苗,并学会栽培技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本乡农民逐渐富裕起来了,乡里也通了公路,张某的供销门市点的生意日益兴隆。此时,与县供销社副经理关系密切的本乡农民周某,对门市点的经营十分眼红,通过“关系”中止了张某的承包合同。张某上访,请求县供销社领导主持公道。
王秘书记录了张某反映的情况后,感到此事很棘手,他有以下方式可以选择:
(1)将此事压下来,不向领导汇报。如果以后有人问起,就推说忘记了。
(2)将此事只告知与周某关系密切的副经理,让其定夺。
(3)在报告办公室主任和供销社经理前,给副经理“透风”。
(4)直接向办公室主任和供销社经理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请你对上述4种方式判断正误,并逐条说明理由。
分析:第一种方式是错误的。秘书知情不报,封锁消息,违背了秘书工作“上传下达,下传上达”的职责和信访工作制度,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第二种方式也是错误的。秘书出于私心或私情,明知副经理与本案有关,按规定应回避,却丧失原则,明知故犯,违反了《信仿条例》有关规定,应受到处罚。
第三种方式也是错误的。秘书四处讨好,处事圆滑,违背原则,最终结果是害人又害已。
第四种方式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秘书应坚持领导人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的制度,将信访中的重要问题向主要领导人汇报,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供领导人选择,这才是秘书应坚持的正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