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于都县梓山镇龙口村在“三沿六区”整治工作中,多名村干部畏难退缩不敢担当,相继选择辞职,目前仅剩一名村支书在岗在位,工作全靠镇干部助阵。村干部普遍反映参加培训机会不多。三是存在层层加码现象。有的县要求帮扶干部一个月上户走访2次,每次要贫困户在4处签字,并与帮扶干部拍照合影。二是标准不够统一。二是探索分期分批分时段申报、审批、验收项目。强化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市县
为了解掌握各地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近期我室(办)组织人员赴5个县(区)、7个乡镇、13个“十三五”贫困村进行了调研。调研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个别访谈的方式,共访谈乡镇党委书记、村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60余人次,获得了可供参考的第一手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扶贫领域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村级扶贫项目实施存在多重隐患
一是审批时限偏长。村级扶贫项目审批大体按照“村民小组→村‘两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审批单位→批复”的流程进行。各地扶贫项目基本在年初3-4月申报,批复一般在6-7月,部分交通、水利项目时间更后。调研发现,近90%的村反映今年项目还没全部批下来或刚批下来不久。
二是赶工期现象普遍。扶贫项目大多是集中上报、集中审批、集中实施、集中验收,特别是“十三五”贫困村,扶贫项目多、工期短,下半年赶工期现象比较普遍。另外,在审批、验收过程中由第三方预审复核,由于复核验收的项目多、时间紧,有的第三方公司存在应付了事、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反映,第三方公司在项目预审复核报告上出现与其他村张冠李戴的现象,而且一些项目6月批复10月就要验收,为了赶工期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三是监管力量薄弱。访谈对象普遍反映,扶贫项目监管力量略显薄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村民理事会缺乏资质、不懂技术,即便乡镇也是专业人员短缺,很难进行有效监管。市级层面要求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全程监督项目建设,紧盯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质量,推动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村却把第一书记甩在一边,仅象征性参与监管,或只在验收时签个字,存在权责失衡现象。
四是资金配套不足。有的县反映,通组公路硬化标准为28万元/公里,加上路基垫层、征地拆迁等费用,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一些山区村,项目实施成本更高。多数村反映,扶贫项目资金“同城同价”,加上年初报预算,年中项目集中实施,沙石、水泥等相继涨价,特别是边远乡村运输等成本普遍高于中心村,通组路项目经常出现流标现象。
(二)换届后村干部能力素质仍需加强
一是不善于做新时期群众工作。有的村干部面对“空心房”拆除、“三沿六区”整治等工作束手无策、不知所措。比如,于都县梓山镇龙口村在“三沿六区”整治工作中,多名村干部畏难退缩不敢担当,相继选择辞职,目前仅剩一名村支书在岗在位,工作全靠镇干部助阵。
二是工作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村换届后干部换动较大,一些新进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工作开展不扎实。有的乡镇反映,换届后村书记、主任换动超过57%(不含转岗),一般村干部换动超过67%(不含转岗),有的新任干部还未进入角色。
三是不适应信息化办公需要。调研发现,大部分村换届后村干部年龄结构仍偏大,缺少年轻血液,业务性工作主要依赖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或扶贫信息录入员,现有村干部习惯于“吃老本”,对提高信息化办公能力兴趣不大。
四是能力培训范围窄、力度小。村干部普遍反映参加培训机会不多。当前,市委组织部正在对全市村书记进行轮训,但各地对村干部的培训范围、力度不一,一般村干部只是象征性参加乡镇组织的培训,有的县只对新任村书记、主任进行培训,时间仅为1天,效果有限。
(三)资料台账仍然偏多
一是占用大量时间、精力。为减少基层负担,目前国家省市评估检查淡化了资料台账要求,督查频率也相对降低,但普遍反映台账资料超出国检规定、超过往年数量,甚至还提出更多“精美化”要求,县级督查大量增加却变相成为“资料督查”,使扶贫的绣花功夫被“误导”成了“纸上功夫”,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了应付检查、填写表格等内业资料上,较大程度增加了驻村工作队负担。有访谈对象反映,扶贫工作“50%时间填表+20%时间开会+15%时间赶路+15%时间抓落实”。
二是内容设计不够合理。调研发现,有的表格资料县与县之间标准不统一,增加了市级层面工作量。访谈对象反映,很多要求填报的金融、光伏、健康扶贫等数据,行业部门数据更加精准,应当由行业部门提供;有的表格设计不合理,逻辑关系复杂,格式不统一,随意性大,基础信息反复填报,重复性工作太多。
三是存在层层加码现象。一些资料台账国检、省检没有要求,市级层面也未部署,有的县仍要基层填报。有访谈对象反映,帮扶干部入户与贫困户的合影照片等佐证资料已经打印归档,但乡镇要求照片彩色打印,工作队只好重新购买设备进行彩打,既浪费资金也耗费精力。
(四)驻村工作队超职责工作
一是把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当乡村干部使用。调研了解到,不少乡镇、村要求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参与村里其他日常工作,比如森林防火、交通整治、“空心房”拆除、“三沿六区”整治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精准扶贫的精力,导致少数村的扶贫工作相对滞后,欠账较大。
二是“包办”扶贫工作。调研发现,第一书记往往“越权”成了村级扶贫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言必第一书记负责、事必第一书记签字,而村书记(主任)却工作失位。驻村工作队除了参与大量日常工作外,有的甚至“包办”了村里的扶贫资料台账工作,有的村干部认为驻村工作队理应负责村里扶贫工作,存在工作队员埋头苦干、村干部背手边上看甚至“围观”指挥现象。
(五)干部结对帮扶方式有待改进
一是要求“凡事留痕”。有的县要求帮扶干部一个月上户走访2次,每次要贫困户在4处签字,并与帮扶干部拍照合影。农忙时节频繁上户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群众抱怨“没什么事就不要来,耽误干活”;不少帮扶干部上户走访,只是找贫困户签字、照相、传日志证明“到此一访”。有的创新第一书记签到表、工作日志、扶贫记事本、指纹签到等监管手段,形式到是多样了,扶贫干部手脚也被绑死了。大家认为,现在已经有了精准扶贫APP,其实签字与合影这两个环节完全可以省略。
二是标准不够统一。有的县要求县乡帮扶干部每月上户帮扶不少于2次,最多的要求4次;有的县要求市直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而《赣州市市派单位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赣市精扶字〔2016〕8号)文件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另外,帮扶方式方面,总体上采用送钱送物的方式,实际效果欠佳,还容易引起攀比、滋生矛盾。
三是存在“一刀切”。许多行业部门隔三差五下文要求帮扶干部上户(许多工作可由镇村干部、工作队承担),甚至一个月七八个行业部门陆续来文,帮扶干部苦不堪言,无奈逼出了不少“形式主义”。一些已经脱贫的村,也要求市直、县直帮扶干部一个月至少去1次,导致去后没多少扶贫方面的工作,所聊话题也不多,仅停留在产业发展、生活收入开支等方面,有时双方都感到尴尬。甚至贫困户也认为帮扶干部没必要经常过来,有事可以打电话,过年过节来走访就以,以免影响其务工。
二、意见建议
(一)在项目申报、审批、实施上要提速提效保质
一是适当提前项目申报时间。建议在每年10月份启动申报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力争在次年3-4月份完成项目审批。
二是探索分期分批分时段申报、审批、验收项目。为确保项目预算精准度和验收的工程质量,对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成熟一批、批复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防止审批、验收时间集中、程序扎堆。
三是提升项目监管实效。强化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市县级层面统一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定期不定期抽查项目施工情况,加大对第三方监理公司监管力度,实行项目监管责任“终身制”,确保监管有力有效。同时加强对乡村干部业务能力培训,解决扶贫项目现有监管力量不够专业问题。
四是源头发力确保扶贫项目质量过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宜盲目铺摊子,做到规划先行、有序实施。科学安排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偏远山区扶贫项目适当上浮基数,缓解原材料和运输成本过高,配套资金不足引发流标问题。加强对水泥、砂石等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随意涨价、恶意涨价等行为。
(二)在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上要突出精准性、实用性
一是进一步扩大参训面。建议实施村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由各县(市、区)牵头,用2-3年时间对辖区内所有村干部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全面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二是课程设置突出需求导向。调研发现,多数村干部认为要加强扶贫政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培训,在今后培训课程设置上应予以重点考虑。
三是注重抓好村主任培训。可以考虑参照市委组织部轮训村书记模式,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对村主任的能力素质培训。
(三)在资料台账上要继续瘦身减负
一是坚持从简从实。建议市级层面予以明确,在“一证两册”等基础上,原则上不再新增与国检、省检无关的“表册卡账”。确需建立完善的,要做足前期论证设计工作,尽可能统一标准。现有台账资料要注重延续性,只要形式统一、逻辑正确,原则上只作完善,不再大面积调整,甚至推倒重来。与此同时,市县督查也应淡化资料台账要求,更加聚焦考核扶贫实效。
二是加大扶贫信息共享力度。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和使用方式,推进扶贫领域信息跨系统、跨区域共享,对可以直接调取的信息数据,避免要求乡村重复上报,提高工作效率。
(四)在干部结对帮扶上要坚持实事求是
APP,允许帮扶干部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适当精简签字、照相等形式。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针对“十三五”贫困村,建议市级层面明确市、县、乡帮扶干部每月上户走访联络不少于1次,同时应当避免农忙时节频繁、扎堆上户;针对已脱贫村,按照赣市精扶字〔2016〕8号规定,帮扶干部每年上户联系走访不少于4次即可。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各时间节点帮扶工作重点和任务,让帮扶干部上户有事可干、有话题可聊。充分利用好精准扶贫
二是避免频繁送钱送物的帮扶方式。结对帮扶应以解决实际问题、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为重点,避免单纯地送钱送物,防止因市县之间、单位之间标准不统一,而引起群众攀比心理、制造不和谐因素。
三是进一步厘清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扶贫责任主体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职责清单抓落实,让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集中精力协助村“两委”抓精准扶贫工作,避免因职责不清影响驻村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