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我们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羊街镇甸龙村委会第六小组下湾场地,面积13.6亩,用途以甲方允许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年3月9日起至20x年3月8日止,共计5年(承租方基础建设期月不包含在内)。
第三条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贰拾万一年(五年共计:壹佰万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号以前。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水电)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利用场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及经营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按照银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统一规划),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九条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