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每结算一次,共需支付租金元(大写:)。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大写:)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无其他原因甲方予以退还。
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元(大写:)的违约金。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施任意处置,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