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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调研报告

作者:马洪基 发布时间:2023-06-22 03:00:13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中国网通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的试点单位,由中央直接管理,在国家财政及相关计划中实行单列。中国网通集团将向社会展现全新的服务形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在收购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后,本公司持有亚洲网通51%的股权。此外2004年4月,山东国资委的前身和中国网通集团达成了一项资产划转协议。本公司为准备全球发售而进行的重组于2004年6月30日已完成。

cis调研报告

一、对其品牌形象分析

1.中国网通公司简介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通)是中国特大型电信企业,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固定通信服务合作伙伴,是国内外知名的电信运营商。

中国网通的前身具有100多年的悠久历史。2002年5月16日,根据国务院《电信体制改革方案》,中国网通在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北方10省(区、市)电信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控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2004年11月,中国网通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

中国网通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的试点单位,由中央直接管理,在国家财政及相关计划中实行单列。中国网通注册资本为60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近3000亿元。截至2005年底,中国网通的各类用户总数已达到1.35亿户。

2.中国网通企业理念诠释

(1)竞合赢得市场

“竞合赢得市场”是中国网通集团以崭新的姿态参与电信市场竞争与合作的战略定位。我们将与国内外各大电信运营商及社会有关方面在竞争中谋求合作,在合作中有序竞争,积极推进技术手段上的平等介入,做好互联互通工作,实现多方共赢。

(2)融合创造力量

“融合创造力量”是中国网通集团改革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现阶段中国网通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中国网通集团的每一位员工都将秉承“融合创造力量”的信条,迅速形成中国网通的凝聚力,为中国网通集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诚信铸就品牌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中国网通集团铸就知名品牌的立足之本,是中国网通集团对社会及广大用户最郑重、最庄严的承诺。中国网通集团将以此赢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真正信任和更长远的合作,发挥品牌效应,充分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服务编织未来

“服务编织未来”是中国网通集团经济战略的具体体现和参与未来市场竞争的基本手段,提供优质的服务是中国网通集团经营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户的满意是对中国网通集团的最高评价。中国网通集团将向社会展现全新的服务形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3.中国网通标识释义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的企业标识由文字和图形两部分组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行业特点,标识中两个互动的英文字母“C”组成一个虚形的“N”,既是中国网通集团英文简称CHINANETCOM的缩写,又是中文“网”字的写意形式,生动地将电信行业交流互动的特点转化为视觉形象;其圆形的轮廓,象征着中国网通访华团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蓝色背景和绿色字母的巧妙结合,蕴涵了科技与未来的深刻寓意;中文字体以合适的倾斜角度,有力传递出企业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

.中国网通企业形象设计欣赏

二品牌对其产品及企业带来的影响

1.市场上所带来的影响

2002年,本公司透过中国网通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了亚洲网通。亚洲网通一直处于不活跃状态,直到2003年3月该公司根据美国破产法第363节规定,收购了原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的绝大部分资产,包括现金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该交易包括承继某些合约与债务,这些合约与债务包括精选客户合约和供应商负债,以及对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的现金支付。这些资产包括连接日本、韩国、台湾、香港、菲律宾、新加坡及澳大利亚的海底光缆和网络资产,以及在这些国家的销售业务。在收购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后,本公司持有亚洲网通51%的股权。2003年12月,本公司收购亚洲网通其余49%的权益。

中国网通在市场上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中国网通集团透过中国网通BVI,拥有本公司70.49%的股份;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国资委”)拥有本公司2.27%的股份;中国科学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属下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铁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拥有本公司0.56%的股份;中国网通基金L.P.拥有本公司6.76%的股份;海外公众投资者拥有本公司18.2%的股份。

2.营销策略

2004年4月,中国科学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属下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铁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网通集团达成了一项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这四家股东将重组之前各自在中国网通控股拥有的权益转让给中国网通集团;作为对价,在下述重组完成之后,中国网通BVI将向每家股东转让本公司约3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0.04美元的普通股,合计约占全球发售之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由于该等及相关交易,中国网通BVI便成为中国网通集团的直属全资附属公司。

此外2004年4月,山东国资委的前身和中国网通集团达成了一项资产划转协议。按照该协议,山东国资委同意将其在山东省农村电信业务所涉及的权益、资产与负债转让给中国网通集团;作为对价,在下述重组完成之后,中国网通BVI将向山东国资委转让本公司约153,000,000股每股面值为0.04美元的普通股,约占全球发售之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

根据中国网通BVI分别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属下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铁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山东国资委签订的信托协议,上述五家股东拥有的本公司普通股乃采用信托方式在中国网通BVI的名下持有。

根据中国网通BVI、中国网通基金L.P.和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六月签订的购股及换股协议,中国网通基金L.P.向中国网通BVI出售了其于重组前持有的本公司的所有优先股和普通股。作为交换,中国网通基金有权选择从中国网通BVI获得(a)本公司445,500,000股普通股,或相当于本公司全球发售前全面摊薄的股本的8.1%或者(b)现金替代物。2004年9月27日,中国网通基金L.P.行使其选择权,从中国网通BVI获得本公司445,500,000股普通股。本公司为准备全球发售而进行的重组于2004年6月30日已完成。

三企业识别系统与广告策划之间的相互影响

网通公司旗下产品、服务众多,由于篇幅有限,在本文中不能逐一对其各个产品、服务的广告策略进行分析。而品牌广告往往是企业形象、内涵的集中体现,是企业广告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员,因此,本章将着重分析网通以往的品牌广告,从中透析网通公司整体的品牌传播问题。

由于中国网通公司是由原来的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原中国电信的北方10个省公司重组而成,公司除了面临着业务重组的任务,还有品牌整合的问题。

网通以往的品牌广告中涉及两个品牌,一是中国网通,二是“某市通信公司”,广告信息杂乱,无法给公众一个完整而又统一的品牌形象,非常不利于网通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战略竞争。本文认为品牌策略应先一后多,网通的最佳策略就是品牌一元化,只打“网通”一个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