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堰沟水库复(扩)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全部工程。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攀枝花43233333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综上所述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法人:盐边县高堰沟水库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1目录
一、工程基本情况----------------------------3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4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4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5
附件:
1.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2.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
2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已经经四川省发展计划委
员会川计农经[2000]1482号文和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建[2001]611号文批准,该工程上报基建投资10951.09万元,审批基建投资
9923.08万元(不含水土保持费636.96万元)。其中:枢纽工程
4534.70万元,烂坝引水工程1669.36万元,渠道3719.02万元。
工程的主要内容为:高堰沟水库复(扩)建工程包括借水
工程、大坝枢纽、灌区工程三大部份。借水工程包括烂坝隧洞引
水及取水坝;大坝枢纽工程包括加高后最大坝高50.6m,坝顶宽7m,坝顶防浪墙高1m,溢洪道宽40m,增加高度为9.2m的实用堰;灌区工程包括干渠全长21805m,放水流量2.60m/s,其中隧洞14
条长10670m,渡槽16座长465m,陡坡5段长900m,暗渠长5230m,其余明渠段长6520m。设计坡降I=1/500。红格干渠控制灌溉面
积又分为七个灌区,设七条支渠,全长52.35km,其中:昔格达支
渠长8.3km,冷水箐支渠长14km,兴龙支渠长5.9km,大面山支渠长5.0km,金河支渠长5.9km,红星支渠长3.65km。
33
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01年12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07年06月30日,实际总工期为66月。高堰沟水库复(扩)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全部工程。
该工程共实际完成投资额11877.6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45.7893万m,土石方回填38.6940万m,浆砌石
2.4421万m,砼---4.1188万m,洞挖石方7.0399万m,干砌石1.3061万m,抹面砂浆4.1852万m,钢筋制安482.487吨,钻孔灌浆5248.2米。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高堰沟水库复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攀枝花43233333
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21年_月_日进行,验收地点在盐边县,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攀枝花市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攀枝花市高堰沟水库复(扩)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盐边县高堰沟水库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