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已竣工施工许可证不能再补办。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和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