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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桩租赁合同格式

作者:张牛牛 发布时间:2023-06-16 02:20:25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三、保证金(押金)经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押金)总计为人民币_元,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交齐,乙方交付保证金(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物资付清租金及租赁物损缺赔偿金后,保证金(押金)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钢板桩租赁合同格式

出租方(甲方):合同编号:承租方(乙方):签定日期:

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甲方租用钢板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签定地点为。

一、租赁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金额

注:1、以上单价为含税单价,在工程结算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完税发票。

2、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的提货单为准。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按一个月起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超过一个月按天数计算。

2、合同到期时乙方必须将上述租赁物资如数归还甲方,如乙方因为工程需要延期归还,需在期满前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保证金(押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押金)总计为人民币_元,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交齐,乙方交付保证金(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物资付清租金及租赁物损缺赔偿金后,保证金(押金)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押金)不返还。四、租赁物使用范围

1、租赁期间,租赁物限定在工地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它工地。

2、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第三方使用,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用作抵押。3、乙方必须按租赁物的性能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减少、添加、改动租赁物。

五、租赁物的保管及损坏赔偿:

1、租赁物在乙方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要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割断、改制,应保持租赁物完好状态。

2、租赁物资返还时,必须有合同有效人员同行归还,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报废、丢失等现象,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填具验收划价单,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租赁物资缺损倍偿表

六、提取与归还及验收方法: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需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指定办理提货、验货、交货负责人身份证,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责任人办理租赁物的交接手续,如乙方指定人员有变动,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在三天内提完合同所定租赁物数量,以出库单日期开始计算租赁费,合同约定数量内未提物资按合同签订日第四天开始计算租赁费,超出合同数按实际出库单日期计算租赁费;超出15日仍未提取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押金)不返还,乙方提货和归还租赁物资时,应遵守甲方仓库的安全规定,提、退货提前3天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定仓库提、退租赁物。

3、通常情况下乙方应从甲方仓库提取、归还租赁物;如甲方需乙方归还地不在甲方提货仓库时,运费在不超出提货仓库所付运费时,乙方应予以配合;运费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提货时必须对租赁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验收确认,不合格或有异议,乙方有权拒提,若乙方签字验收提取租赁物即视为对租赁物无异议,在施工中发生质量等问题与甲方无关。

5、乙方归还租赁物时,双方派人进行验收确认,并办妥经双方签字的退货单和验收划价单。七、运输与装卸:

提货和归还租赁物资时,甲方每次按人民币元/根收取乙方吊费,费用在保证金(押金)中扣除,运输由乙方自理。提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提退货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提、退手续。八、租金支付方式和结算:

1、租费计算含出入库当天,合同生效后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乙双方应于每月25日前通过传真结算租费,并在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费。

2、租赁物资归还后,乙方凭提货单、退货单、验收划价单以及每月租金结算收据到甲方办理注销合同手续,七日内付清全部租费和损坏赔偿金,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一次性返还乙方剩余押金,本合同自行终止。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返还租赁物付清租金及租赁物损缺赔偿金后,保证金(押金)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甲方一星期内不退还押金,乙方可向甲方收取按每日0.2%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租期返还租赁物又未按要求续签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则从合同签订日算起,按原租赁价格的贰倍按日计付租金,超过15日未归还,则视为乙方无法归还租赁物,即日起本合同自动转为购销合同,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赔偿价将租赁物卖给乙方,总价款为人民币元(租金另计),乙方应在十日内付清货款,货款未付清之前,该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3、乙方如有将租赁物转租、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在限期内追回,并按本合同租赁价格的贰倍向乙方收取额外租金(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无法追回或拒不追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价赔偿并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下各项付款条款,如未按期交付租金、损坏赔偿金、购租赁物款等按所欠金额每日收取0.3%滞纳金,并可收回租赁物,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乙方交纳保证金(押金)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已双方各执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税号: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税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