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租车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服务形式:
乙方提供车辆供甲方租用,车型:,车牌号:。
1.联系方式:
1.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通讯地址:
1.2乙方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费用支付及租赁期限:
1.租车服务费包含以下内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3.租赁期限:长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在收到承租方服务费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在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按时如数交纳租赁服务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
如发生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可向承租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出租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