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厂区绿化工程项目下依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按工程总结算价纯利润10%为最终结算价。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委托人与居间人双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厂区绿化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及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白林为乌鲁木齐瑞绎昕生态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
2、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工程项目的签订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乙方签订的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等其它工程注意事项。
2、甲方对乙方的签订工程项目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和监督,并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3、所签订的工程项目质量及用户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工程质量给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与客户的联系、洽谈等工作,以及合同签订后,与甲方配合做好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与用户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并经甲方签字、盖章之后,该施工承包合同才成立并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乙方要积极宣传推销甲方能承接工程项目,维护甲方的利益,并积极搜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5、乙方负有根据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要求客户向甲方付款和催交欠款的义务。
6、乙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
四、结算方式
1、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由甲方负责工程,工程款必须回到甲方帐户,乙方负责现场情况联系。
2、乙方签订工程项目活动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信息服务费按一个项目一结算的结算方式。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厂区绿化工程项目下依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按工程总结算价纯利润10%为最终结算价(总结算价纯利润含3000万按10%结算;低于3000万按13%结算)。
4、甲方跟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掰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先支付乙方壹拾伍万元,等甲方工程至七十天时,支付乙方陆拾万元,剩余部分等工程结束后按第三条协商全部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地解决所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时,由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