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区分文理科,实行新高考“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选考科目的分数实行等级赋分制度。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艺术类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招生计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以首选科目为界定标准,首选科目选择物理的为物理科目组合,首选科目选择历史的为历史科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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