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战争的结束。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
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南京条约内容影响有哪些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1、战争中国战败标志着我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中国领土、主权完整遭到破坏,司法、关税自主不复存在
3、中国卷入资本主义市场,成为其原料生产地和消费市场。。
4、此后小农经济随着外国廉价商品冲击日益萎缩。
5、为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6、产生了深刻的民族危机,导致部分士大夫阶层觉醒。
7、此后学习西方技术逐渐成为社会主流。
8、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出现变化。
南京条约签订什么时间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战争的结束。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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