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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作者:邢月 发布时间:2022-06-16 09:11:06 更新时间:2022-06-16 09:11:06 阅读:11288 投诉 下载本文

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了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履行相应的义务。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个人商铺租房合同,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海南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33号成信世代雅居(北区)负一层8、9、a02商铺,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铺建筑面积共432.31平方米(负一层8商铺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9商铺建筑面积131.26平方米、a02商铺建筑面积229.77平方米);

3、该商铺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标准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计120个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租金每叁年递增10%。

2、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每月租金为90.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玖佰零捌拾元整(¥38908.00元整)。

3、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每月租金为99.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柒佰玖拾玖元整(¥42799.00元整)。

4、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每月租金为108.9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零佰柒拾玖元整(¥47079.00元整)。

5、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每月租金为119.8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51791.00元整)。

6、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为装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商铺租金采用按季度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季度期满5日前全额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条租赁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甲方商铺履约合同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三个工作日内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所出租商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供乙方审阅,并留存相应文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责任:

1、保证承租商铺的用途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保证承租的商铺仅作使用。

3、装修及承租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的主体建筑结构。

4、负责承租商铺的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承租商铺前后及外围的花草树木。

5、保证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承租商铺楼上及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

6、保证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符合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定。

7、乙方使用该商铺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及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煤气初装费等设备的费用)。

8、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费用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负担。

10、本合同生效后,属于乙方内容的装修及修缮工作,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于承租期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商铺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商铺的产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租商铺进行转租、转借或转让。

3、甲方如欲出售商铺,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若需要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经两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时,须事先征得甲方工程部门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

(1)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商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修复期限内拒不书面答复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来源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铺用途。

(4)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无故拖欠商铺租金超过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时,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条商铺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甲、乙双方须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现场共同参与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时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代表书面签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逾期不主张视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限届期满前3天之内,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状态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商铺的相关维修工作,不得推诿。

2、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失效时,甲方应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1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导致损坏商铺致其无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无故拖欠租金超过30天。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内,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时,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时,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向甲方交还该商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归还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为租赁占用费,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本条第1款或第2款两种原因而终止合同是,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实践(仅限于大型地震、战争及政府拆迁)。第十三条通知和联络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和联络须按本合同结尾部分所列地址、电话和传真进行。以上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变更,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自行负责。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开头部分所列地址发送,则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发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但有相反证据证明信函、传真、邮件等未送达的除外。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铺面测绘报告;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当日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伍页,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业主):

乙方(租户):乙方自愿进驻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经营,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20__年02月13日就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租期:由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存在未尽事宜,参照现时周边商铺的租金水平及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增加租金的补充协议:

一、增加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整。(注:为便于商铺日常的营运管理,该履约保证金由怀集县悦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为管理。)

二、每月新增加租金:

1.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e29共计壹卡的月租金(按首层计租面积32.16平方米计),自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就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重新增加租金。新增加租金具体如下:

新增加的租金:第一年从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2581.00元(即¥130.00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181.00元/月;大写肆仟壹佰捌拾壹元整。(注:此项月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下同)

第二年从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2790.00元(即¥136.50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390.00元/月;大写肆仟叁佰玖拾元整。

第三年从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3010.00元(即¥__3.33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610.00元/月;大写肆仟陆佰壹拾元整。

2.新增加租金的交付方式:本着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租金按月度交纳,于每月的13号前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3.乙方如拖欠租金,每拖欠一天,按拖欠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时,甲方可即时解除本合同补充协议,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违约责任,同时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4.与该物业出租相关的税款(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及所得税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能及时向地方税务局缴纳以上税款,而造成税局向甲方追缴税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回所有相关税费。

三、若乙方因装修需要需拆改所租赁范围内围墙的,要交纳墙体恢复费¥250元/㎡或乙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有墙体。

四、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违约责任和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对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同时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五、优先续租及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满后,租赁双方及时结清相关事项和费用。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需提前贰个月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若房屋(铺面)未销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合同解除、终止、失效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合同期满未续租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三)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在乙方遵守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0%违约金。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互殴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正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怀集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补充协议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必须把经营场地清理交还甲方。若乙方无故在合同补充协议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两天内不按时交还本e29卡商铺给回甲方,则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收回本出租的商铺,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在租赁范围内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追究一切违约责任。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则甲方在接收乙方经营区域起30天内把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九、本协议为该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该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十、本协议共叁贰页,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怀集县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壹份。互相监督执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共同协商解决,写上条款同该合同、本协议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依时缴交履约保证金及新增加的租金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地:签订日期:20__年月日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期限

1、甲方将座落在翠屏区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乙方每月付租金共计元(大写元整)。

3、合同期租金按季付款,首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共计元(大写元整)。

4、租金的递增,从签订合同第二年,按市场价双方协商再定租金。

5、乙方须在每期租期到期前15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须按本合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甲方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合同期后期满后提前5日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并结清相关费用1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二条:商铺管理

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商铺内经营项目的安全与环保,若因经营项目造成商铺污染及顾客安全问题的,由乙方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若事态严重,乙方须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商铺设施设备损坏,导致甲方或相邻方生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商铺装修上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对商铺进行装修,在乙方经营期内出现的消防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需改变房屋结构。撤除楼板每平方米交纳保证金元(大写元整);撤除墙体每平方米交纳保证金元(大写元整)。

5、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油烟、噪音、污水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商铺一切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

6、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杂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经营期内,若需转让该商铺,应即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后,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转让费归乙方所有。

8、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或单位建设征用,房屋赔偿归甲方所有,装修经营赔偿归乙方所有,该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商铺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应事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和第三方须重新约定的经营类别和使用功能,但租赁条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期内的租赁标准,经甲乙双方及即将经营的第三方到场协商方可转让。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方》相关规定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见性因素(如政府政策、自然灾害、政府水电部门停水、停电等)而使承租的商铺及其设备损坏或使经营商铺无法经营,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

1、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租给乙方商铺的租金是税后价格,如国家要收商铺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后方可执行。

2、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结清租金、水、电、

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后,方可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租赁期满

1、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十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租金及各种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商铺,如租赁期满5日内乙方不交还甲方商铺,商铺内所有物品视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2、乙方对商铺所有装修设备不得拆除(共用墙除外)。如甲方需要不撤除共用墙装修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如需撤除共用墙装修乙方应恢复该共用墙原貌。

第七条:合同生效条件等。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由乙方交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第4篇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商铺

甲方将位于____县商业步行街a—1112号,建筑面积为32.74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双方商定商铺租赁期限为陆年,自贰零壹叁年拾月贰拾壹日至贰零壹玖年拾月贰拾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商铺20__年10月21日至20__年10月20日月租金为贰仟陆佰元整(小写:¥2600.00元);20__年10月21日至20__年10月20日月租金为贰仟柒佰元整(小写:¥2700.00元);20__年10月21日至20__年10月20日月租金为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00.00元)。

2、商铺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于20__年10月10日前开始支付首次三个月的商铺租金,以后在每满三个月前10天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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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作为租赁定金。在20__年10月10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__0.00元);在20__年3月1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以上三项陆万元(小写:¥60000.00元)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商铺转让费。

4、在20__年10月10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乙方结清租金及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税费后,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5、乙方需交付的所有款项,须按时间要求及时存入甲方银行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四、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后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有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有关税费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五、租赁期间,乙方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的,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商铺使用权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终止该合同,并有权将商铺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转让费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均需提前叁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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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装修商铺及增改他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批准后进行。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商铺、电路及相关设施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支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能维修复原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加强商铺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八、乙方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不得利用租赁的商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活动。

十、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擅自提前终止合同或另租他人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定金、转让费、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相关费用(含定金、转让费、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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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铺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商铺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商铺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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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本市云岩区大同街80号门面商

铺出租给乙方,店铺面积为平方,经营用途为餐饮,使用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方拟定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1.该商铺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元),乙方按季

度交纳共计人民币元(¥元),第一次交纳四个月的租金,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以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号交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先支付后使用,如逾期十天后乙方尚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日租金的10%违约金,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押金与合同期满后,无债权债务,无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所交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该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该商铺的房产所有权不转移给第三

方,如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需与乙方商议租赁协议,且乙方应享有做先租赁权。如因为房产所有权转移,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所有费用的100%损失。

3.该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