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 元旦xx天; 2、 五一劳动节xx天; 3、 国庆节xx天; 4、 春节xx天; 5、 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 6、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者,视路途远近而定5—7天; 第三条 事假 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时为旷工,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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