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季佩戴小号司徽,司徽置西装左侧边领扣眼处;夏季佩带大号司徽,司徽置衬衣左胸前。第三章监督与查处第九条行政办公室为着装规范的监督管理部门。司徽佩带位置错误的处罚10元/次。第十一条罚款一律在处罚当日上交到财务部,逾期未交按双倍处罚。第十二条因保管不善造成司服和司徽的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同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学方案_小学体育教案大全
卫生室保健管理制度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