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经前期排查的患病但已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由课程与教学处安排专门人员引导,持就诊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医务室查验确认后办理复课手续。⑶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居家隔离期内的师生员工和暂未返长的湖北籍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学或到岗。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做好教学工作的调整和安排。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2023年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