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设备仅限于在商南县使用,用于莲花台水电站拦河坝土建工程施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设备及操作手的安全由甲方负责。第十二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没有了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