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日期由所属部门和主管根据工作需要预选安排。部门负责人对考勤负有审核和监督责任;人力资源部门可不定期对考勤情况检查。如紧急情况,需经上级负责人口头同意,回店后及时补办登记手续。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5次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加班可做存休处理并限本月内补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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