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备案。备案标准连同备案材料一份由受理备案部门存档,一份发送组织标准审查的单位,一份发送企业。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须及时复审,并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经审查、备案单位核准后,连同标准文本一并使用。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公布已备案和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名录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夏季防溺水安全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