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因施工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应事先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办公室着装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规章制度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