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向应急管理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应急管理局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快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六、有关要求1、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直管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于2月12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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