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目标管理制度精选
回返顶部